《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21年度報告(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近日發行。
該報告是在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的指導下,由中國科技評估與成果管理研究會、國家科技評估中心和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共同編寫。國家科技評估中心主任聶飆表示,年度報告已連續出版發布4年。2021年年度報告編寫組繼續擴大數據收集范圍,共有3554家單位填報了符合要求規范的年報數據,其中高等院校占40.3%,科研院所占59.7%。
成果轉化活躍
“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持續活躍,多種轉化方式呈上升趨勢。”中國科技評估與成果管理研究會副理事長、國家科技評估中心副主任黃燦宏介紹,報告將科技成果轉化合同分為兩類,一類是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轉化,一類是以技術開發、咨詢、服務等方式轉化,不同方式轉化的科技成果均呈上升趨勢。
以轉讓、許可、作價方式轉化成果合同項數、合同金額都有明顯增長。合同項數達到了20977項,比上一年增長39.9%;合同總金額為202.6億元,比上一年增長32.3%。以技術開發、咨詢、服務方式轉化成果的合同漲幅不如前者,但也有所增長,合同項數是445905項,比上一年增長5.3%;合同金額為1053.5億元,比上一年增長9.3%。
其中,科技成果流向聚集明顯,超四成轉化至制造業領域,超六成轉化至中小微其他企業。以轉讓、許可、作價方式轉化的科技成果轉化至制造業的合同金額為84.6億元,占合同總金額的41.7%。
各地方科技成果產出與承接能力分布特點顯著。東部和中部地區是科技成果的主要產生地,科技成果產出合同金額排名前3位的地區是上海、北京和湖南。科技成果主要轉化到東部地區,承接科技成果轉化合同金額排名前3位的地區是上海、山東和廣東。
“北京市和上海市高校院所多、科研能力強,輸出成果到其他地方合同金額遠大于承接其他地方成果轉化合同金額,對其他地方輻射能力強。山東和廣東對其他地方產出的科技成果吸引能力強,承接金額高;江蘇和浙江科技成果轉化平衡有序發展,科技成果產出能力強,承接和輸出能力較為匹配。”黃燦宏說。
發揮高校優勢
讓科技成果“紙變錢”,顯示了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效。報告顯示,越來越多的高校院所專門成立了適應自身特點的技術轉移機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不斷向專業化、市場化和社會化發展;高校院所與企業共建的研發機構、轉移機構和服務平臺的數量快速增加,不斷吸納聚合各方資源助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802家高校院所自建技術轉移機構,比上一年增長16.4%;1106家高校院所與企業共建研發機構、轉移機構、轉化服務平臺,比上一年增長5.5%。
一些高校院所拿到了“大單”:中國科學院長春光學精密機械與物理研究所以作價投資方式轉化半導體激光技術成果,合同金額高達7億元;四川大學以作價投資方式轉化“新冠病毒疫苗”等21項科技成果合同,金額達5.116億元……
一些高校院所獲得了“豐產”:在該報告的2020年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合同金額前100名榜單中,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分別以321470.56萬元、268828.15萬元、262630.54萬元位列前3名。
“大單”與“豐產”,離不開近年來高校院所科技體制改革的深化,比如對個人獎勵比重的提升就極大提高了科研人員參與成果轉化工作的積極性。報告指出,高校院所獎勵個人金額比例占成果轉化現金和股權收入總額的比重超過50%,獎勵研發與轉化主要貢獻人員金額占獎勵個人金額的比重超過90%。
比如,上海交通大學構建了以成果轉化為核心的賦權三段式決策鏈,明確成果轉化流程,形成權責清晰的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架構。上海交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中心主任劉群彥介紹,上海交大建立科技成果轉化“一門式”服務系統后,實現了對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審批及管理的在線服務,一般許可、轉讓項目的平均審批時間從超過30天縮短到小于6天。“2021年,上海交通大學科技成果轉化合同148項;合同金額9.94億元,同比增長22.3%。”劉群彥說。
南京大學向在校外建設新型研發機構的科研人員團隊賦予職務科技成果的長期使用權,降低向該新型研發機構許可知識產權的門檻,采取“較低入門費(5萬元/可分期)+提成”的方式收取費用;還通過設立技術創新基金對重點項目進行支持。“目前,技術創新基金已經成功運行3期,共資助項目109項,資助金額1553萬元。”南京大學創新創業與成果轉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周劍峰說。
釋放人才能量
報告指出,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和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政策有待進一步協同落實、轉移轉化專業人才缺乏、金融資本支持力度不足的問題。
“科技人員最清楚科技成果的價值,科技成果轉化,核心是要真正把廣大科技工作者的能量釋放出來。”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二級巡視員陳宏生表示,科技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正在推進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和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高校院所主管部門要把科技成果轉化績效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對高校院所各類評價體系中,高校院所也要將科技成果轉化績效作為核心要求納入院系考核、人才晉升等評價指標中。
金融資本支持力度不足,是科研成果轉化難的關鍵原因之一。報告顯示,科技成果轉化具有輕資產、高成長、高風險特征,從性質上更適合股權融資,而我國股權融資占比較低,2020年新增社會融資中股權融資僅占2.6%。私募偏向于成長期企業,種子期、初創期科技轉化項目存在融資難的突出問題。
“建議推進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改革,鼓勵地方設立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創新創業的投資引導基金,提升子基金投早投小的比例。”黃燦宏還建議,充分發揮金融機構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支持作用,創新適應科技成果轉化的金融產品,支持設立科技金融專業機構;堅持市場化導向,建立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體系,探索推行知識產權證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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