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令人眼花繚亂的“山寨證書”,加劇了有考證需求職場人的困惑,也影響了正規職業證書培訓市場。近期,人社部印發《關于開展技術技能類“山寨證書”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技術技能類“山寨證書” 網絡治理工作的通知》,對面向社會開展的技術技能類培訓、評價和發證行為進行規范。專項治理工作對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保障技術技能類人才評價制度公平公正和規范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一方面,開展“山寨證書”專項治理有助于保障技術技能類人才評價制度的規范運行。自2013年以來,國務院分7批取消400多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同時將相關人才評價權下放至用人單位和社會組織,實行“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的市場導向技能人才評價制度。2017年,人社部公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明確對職業資格實行目錄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但部分機構和單位“逐利”傾向明顯,僅關注眼前利益,為博眼球、引關注而進行虛假或夸大宣傳,混淆培訓證書與評價證書的區別,以此謀取非法利益。五花八門的“山寨證書”嚴重擾亂了技術技能人才評價秩序,必須重拳出擊進行治理,保障培訓評價活動的規范有序開展。
另一方面,開展“山寨證書”專項治理有助于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近年來,國家對技能開發問題愈發重視,同時經濟社會發展也催生了很多新職業、新業態,勞動者個人提高技能的意識增強、參加培訓的愿望也更加強烈。但由于對培訓評價政策缺乏了解,很多人無法對各類證書進行甄別,不能識別部分違法違規培訓評價機構的“套路”。開展“山寨證書”專項治理,為廣大勞動者敲響警鐘,提醒勞動者要對部分違法違規機構故意混淆概念、渲染求職焦慮、誤導社會的宣傳炒作保持高度警惕。同時,專項治理也為受害者依法維權提供了渠道,保障其合法權益。
首先,高效開展“山寨證書”治理要突出重點,強調精準治理。專項治理重點聚焦違規使用國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國家”“職業資格”等字樣,以及違規開展宣傳炒作甚至混淆概念、虛假宣傳、欺騙欺詐、違規收費等典型問題,直擊“山寨證書”的核心要害。
其次,要多方配合,強調協同治理。“山寨證書”的治理涉及多個部門,專項治理活動由人社部門、編辦、網信、工信、公安、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開展。人社部門對各類技術技能類培訓評價機構進行全面監督,網信部門加強對網站平臺和賬號上的培訓考證宣傳活動的審核監測及違規處置,公安部門對與“山寨證書”相關的欺詐、騙取培訓評價費用等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市場監管部門對侵害正規機構權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另外,要多措并舉,強調從嚴治理。專項治理采取自查、調查處理等多種方式進行。一方面,各地區、部門和單位對本地區向社會開展的技術技能類培訓評價發證活動進行全面自查;另一方面,對媒體報道和群眾投訴舉報集中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核實處理。同時,在專項治理基礎上,還將建立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黑名單”制度,從嚴管理培訓評價機構。
未來,對培訓評價發證活動進行規范還需實行常態化管理。筆者認為,應做好4個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對培訓評價政策的宣傳解讀,引導公眾了解培訓評價機構和證書的查詢渠道和方式,提高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分辨能力。二是完善新職業發布和職業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由于新職業的發布、職業標準的制定需要一定條件和時間,與市場需求相比存在時滯性,需加快職業標準編制和修訂工作進度,規范培訓評價活動。三是加強監管,建立政府監管、機構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技能人才評價工作質量監控體系。四是建立培訓評價機構常態化評估制度,設立培訓評價機構誠信檔案,同時建立健全懲戒機制,對于違規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要限期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取消培訓評價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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