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產業工人隊伍建設和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暢通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增強其榮譽感獲得感幸福感,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等有關文件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制定出臺《關于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員為主體的規模以上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中,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普遍建立與國家職業資格制度相銜接、與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相適應,并與使用相結合、與待遇相匹配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
《意見》提出,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體系。企業根據技術技能發展水平等情況,結合實際,在現有職業技能等級設置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或調整技能等級。對設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可在其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在初級工之下補設學徒工,形成由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構成的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
《意見》強調,首席技師、特級技師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設置的高級技術職務(崗位),一般應在有高級技師的職業(工種)領域中設立,通過評聘的方式進行,實行崗位聘任制。要穩妥有序開展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評聘工作,不搞高級技師普遍晉升。
《意見》要求,促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與培養使用待遇相結合,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相匹配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對在聘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級技師崗位的人員,比照正高級職稱人員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師薪酬待遇可參照本單位高級管理人員標準確定或根據實際確定,不低于特級技師薪酬待遇。
健全完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關系廣大技能人才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治性、政策性和技術性都非常強。《意見》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從提升技能人才社會地位、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推動落實、服務保障、監督檢查以及宣傳引導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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